广安丽安商旅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征集公告
一、项目简介
二、征集条件
1. 投标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具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且年审合格;
2.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(含)以上的物业管理公司,具备相当的实力;
3. 必须具备在广安市提供物业管理的服务能力,包括设有相应的机构和服务人员;
4. 近2年来正在管理的住宅项目不少于1个,商业项目不少于1个,同时具备丰富的商业运营管理能力;
5. 经营管理团队稳定,从业经验丰富;
6.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且不得转包及分包。
三、投标保证金
1.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书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。
2. 未中标者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,并给予100元的投标书编制补偿金。
3.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,将被视为投标无效。
4.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,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:开标后,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;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;中标后,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。
四、递交资料内容(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,复印件均须加盖鲜章):
1、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。
2、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。
3、单位人员情况表。
4、近三年业绩清单。
5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。
6、其他。
五、投标与中标
1. 投标截止时间:2015年2月10日12:00整(北京时间);逾期投标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均不受理。
2. 投标地点: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5号新希望大厦14楼1401室综合管理部。
3. 中标: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单位。
六、联系方式
自公告发布日起,意向投标单位前往投标地点领取招标文件。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胡思霞028-85080016;周岚0826-5157777
传真号码:028-85082179
本公司尚有其他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公开招标,详情垂询028-85080016。